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分别依次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允许复查,复查必须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被考核人员,考核由用人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核标准执行。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的名单将在七台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疑义者,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监督与咨询
监督电话: 市纪检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组
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考录调配科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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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7年七台河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xls
附件3:《2017年七台河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报名登记表》.doc
原标题:2017年七台河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七台河市委组织部
七台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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