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年9月6日8:30至9月10日6:00。考生登陆:23107/gzl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
资格条件复审、面试、体检,均使用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2.资格条件复审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复审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公告。
面试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4.确定拟引进人选
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按引才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需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
五、体检与考察
拟引进人选统一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选,在公主岭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拟引进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引进;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引进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引进的人才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政策待遇
引进的人才应与我市签订6年服务期合同,引进后享受以下政策。
1、编制待遇。给予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2、生活补贴。6年服务期内,对第一批引进的“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全日制公办本科毕业生给予3万元的生活补贴(每年0.5万元);对第二批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9万元的生活补贴(每年1.5万元),博士研究生给予15万元的生活补贴(每年2.5万元),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6年内发放完毕。
3、住房补贴。6年服务期内,为引进的人才免费提供人才公寓(家在公主岭市区或者在公主岭市区有住房的除外)。6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公主岭购房的,6年服务期满后凭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一次给予第一批引进的“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全日制公办本科毕业生3万元购房补贴,第二批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10万元购房补贴。
4、职级职称。根据本人意愿,可自主选择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选择管理岗位的,本科、硕士、博士分别按九级职员、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选择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相应职称聘任。暂时没有职称的,可选择管理岗位,待取得职称后可再调剂到专业技术岗位并按照相应职称核定工资待遇。
5、调任提拔。引进人才纳入副局(乡)级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特别优秀的,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资格条件的,适时推荐提拔为副局(乡)级领导干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人才交流开发中心网()、吉林人才网()、智联招聘网()、吉林电视台、公主岭市人民政府网()、公主岭市人才市场网()及相关高校网站为本次引才工作信息发布平台,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报名咨询电话: 0434—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原标题:吉林省公主岭市2017年引进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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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2017年引进人才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中共公主岭市委组织部
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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