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试总成绩合成。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四)体检与考核。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具体人选请登录黑龙江省审计厅网站查询。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聘用。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在黑龙江省审计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一经正式聘用,实行岗位管理,根据实际聘任岗位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春雨 黄振宇
联系电话: 、
纪检电话:
原标题:黑龙江省审计厅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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