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试排序顺序按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检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核
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查报名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北安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含试用期),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在北安市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九、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十、本方案由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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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年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x
原标题:2017年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九一八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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