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资格审核由县人社部门和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由考核小组负责,资格确认由县人社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本人负责。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0%+面试成绩×30%。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的相关知识。笔试时间90分钟。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到低分依次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打印的时间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详见龙江县政府网)。
笔试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设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去掉其中的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即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如有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五)考核与体检
考核时主要复审考生的报考条件,同时要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侧重了解考核对象近两年来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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