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于2017年8月底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工作需要,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有关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国家铁路局网站(http:信息公开/公告公示/人员录用)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二)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各项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取消应聘资格。
(五)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梅先生
咨询电话: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院
原标题:国家铁路局事业单位2017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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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度国家铁路局事业单位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岗位表.doc
2.2017年度国家铁路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国家铁路局安全技术中心人事处
国家铁路局装备技术中心人事处
国家铁路局工程质量监督中心人事处
国家铁路局市场监测评价中心人事处
国家铁路局规划与标准研究院人事处
国家铁路局机关服务中心人事处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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