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报考人员登陆通知通告栏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接受网络报名,将报名表上传至邮箱,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10日。
(二)资格审核和面试
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将逐一对接受预报名的报考人员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进入复审和面试环节。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初审或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行复审和面试。
现场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材料包括(均须原件及1份复印件)
1、填写完成准确的《报名表》1份、个人蓝底、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无集体户口首页原件的可携带加盖存档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学历证书。
4、有B类机动车辆驾驶技能的携带相应《驾驶证》。
5、有公安消防部队服役经历人员携带退役证书。
六、考试安排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由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统一组织实施。
2、体能测试成绩为100分。报考政府专职消防员测试科目为三项,15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和双杠臂屈伸选一,俯卧撑和仰卧起坐选一。报考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测试科目为三项:15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和双杠臂屈伸选一,俯卧撑和仰卧起坐选一。
3、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测试。
4、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能测试未达到体能测试及格标准的,不得进入笔试和心理测试环节。
(二)笔试和心理测试
1、按照考生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排名,以实际招聘人数和应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和心理测试人员。
2、笔试和心理测试采用合格评定制,由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统一组织,并判定结果。
3、笔试和心理测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4、报考人员本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和心理测试,发现替考、作弊及不服从统一安排等违规行为,测试成绩无效,取消应聘资格。
5、如有心理测试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替补。
七、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1、参加笔试和心理测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结果应符合《消防员职业鉴定标准》(GBZ)及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规定的合格条件。
2、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者,体检费由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承担。
(二)政审
1、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政审环节。
2、消防部队退役人员优先参加政审,其他人员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排名,按剩余岗位和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
3、政审工作由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统一组织,政审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4、如有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排名顺利依次替补。
八、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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