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牡丹江市林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林口县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本次计划拟招聘事业单位共72人,其中拟招聘全额事业编制34人,拟招聘差额事业编制38人,职位和岗位数量详见《2017年林口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并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病史。
4、学历要求及具体岗位报考条件详见《2017年林口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5、专业要符合申报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要求。
6、年龄需符合申报岗位限定的年龄条件(30周岁为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35周岁为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
7、报考教育系统的考生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8、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黑政发【2009】30号)要求,“三支一扶”、村村大学生等服务期满三年内的项目生,符合申报职位条件,应聘县直岗位笔试成绩加10分,应聘乡镇岗位笔试成绩加15分。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的机关和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及未经单位同意的在岗人员。
本次招聘按照不低于拟招聘岗位3:1的比例组织报名,如报名人数低于规定比例,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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