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鸡西虎林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8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虎林市各乡镇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
此次招聘单位为宝东、东诚、新乐、伟光、迎春、虎头、杨岗、东方红、珍宝岛、阿北等市属乡镇事业单位(含经管中心、农业中心、文化站和公共服务中心)均为全额事业单位。具体工作岗位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招聘岗位及聘后待遇
1.招聘岗位及数量。财务岗位12人,其中新乐乡1人、伟光乡1人、虎头镇3人、杨岗镇2人、东方红镇1人、珍宝岛乡2人、阿北乡2人。
畜牧兽医岗位4人,其中宝东镇2人、迎春镇1人、虎头镇1人。
科员岗位12人,其中东诚镇4人、新乐乡1人、伟光乡1人、虎头镇1人、杨岗镇1人、东方红镇1人、珍宝岛乡1人、阿北乡2人。
此次共计招聘工作人员28人。
2.岗位分配方式。此次招聘考试,依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分配工作岗位。
财务岗位依照下列顺序分配工作岗位:新乐乡、伟光乡、虎头镇、杨岗镇、东方红镇、珍宝岛乡、阿北乡。
畜牧兽医岗位依照下列顺序分配工作岗位:宝东镇、迎春镇、虎头镇。
科员岗位依照下列顺序分配工作岗位:东诚镇、新乐乡、伟光乡、虎头镇、杨岗镇、东方红镇、珍宝岛乡、阿北乡。
3.聘后待遇。根据《鸡西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暂行办法》规定,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核编聘用手续,享受黑龙江省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前,用人单位提出考核申请,由人社局与主管单位组建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合同约定,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笔试面试最终确定为拟聘人选的,如不服从分配,取消其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虎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其工作岗位经领导小组批准按报考考生岗位类别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此次聘用人员在办理落编聘用手续后,必须在所聘用单位工作五年以上,期间不得提出调动或借用申请。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第一学历为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2017年5月1日前是虎林籍户口(含大学入学前是虎林籍户口,不含农垦、森工系统)。
4.科员岗位专业、性别不限;财务岗位要求会计相关专业,性别不限;畜牧兽医岗位要求动物医学等相关专业,男性(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指导目录)。
5.虎林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含事业单位招聘确定的拟聘用人选)不得报考。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四、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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