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工作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对其工作、生活及社会活动进行考核。对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行政机关处罚以及按有关规定不适宜聘用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因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综合成绩高者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考核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城乡规划局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内容:姓名、年龄、性别、毕业院校、基础分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公示期间有反映的,对反映问题经查证属实,并经城乡规划局认定为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疑义,由市城乡规划局、市劳动就业局共同负责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聘用期间,用人单位有权对不胜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考,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资格审查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考生自报名至面试期内,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此公告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城乡规划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凌源市城乡规划局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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