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结束后,按公开遴选岗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某岗位计划公开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使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参加笔试的考生可参加面试。如遇同一岗位入围面试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同时入围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应急应变、组织协调、人际关系等内容,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试题由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官由7人组成,面试现场由纪检监察人员负责全程监督,全程录像。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计分,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组织考察
按照1:1的比例,从总成绩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工作由县住建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公开遴选机关要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人员档案,核实干部身份。
(五)决定与任职
根据报考者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公开遴选机关集体讨论拟任职人员,并在富裕县人民政府网和富裕县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满三年后,方可参加其他遴选或调动工作。
如遇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遴选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富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严重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五、纪律要求
本次遴选工作严格纪律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各项纪律的遴选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六、本次遴选未尽事宜由富裕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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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富裕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富裕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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