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开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决定与任职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遴选相关信息将由富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富裕县人民政府网及富裕县电视台进行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3日至5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富裕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41号窗口。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用A4纸复印);
②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附件3);
③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④《遴选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
2.资格审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遴选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结束后,遴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富裕县人民政府网及富裕县电视台进行公告。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遴选资格。
(三)考试
本次遴选考试由县住建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及人社部门全程监督。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遴选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3比例及以下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分数低于面试时所在考场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遴选岗位。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7年5月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地点:富裕县政务服务大厅41号窗口。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考试时间: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考试内容:《富裕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以及相关内容。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3.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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