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七台河市桃山区选聘区级党风政风监督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延伸发现问题的触角,弛而不息正风肃纪,激发社会监督的正能量,桃山区纪委、区监察局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党风政风监督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为人正直,热心党风政风监督工作;
2、关注国家大政方针,有一定政策水平、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
3、坚持原则,敢于较真,善于发现问题,能及时提供线索、提出意见和建议;
4、无违法违纪问题,无其他不良记录,在单位和群众中口碑好;
5、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履职时间,常年在七台河居住、工作或经商的社会各界人士;
6、本人自愿。
二、选聘范围
从全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以及企事业单位员工、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主、社区居民(村民)、新闻工作者、出租车司机、退休干部职工等群体中选聘,确保人员构成全面合理。
三、选聘方式
1、组织推荐。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民主党派等有关单位推荐,经考核确定予以聘任。
2、个人自荐。通过媒体发布监督员选聘公告,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报自荐表,经考核确定予以聘任。
通过以上两种方式,确定推荐人选,由区纪委对其进行考核,从中确定拟聘人选,向社会公示后,经区纪委常委会审定后予以聘任。同时,上届党风政风监督员自行解聘,有意愿继续担任的,重新申请。
四、选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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