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选拔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4月12日至19日)
1、报名方式:报名实行分类报考,分为党群综合、公共服务、执法执纪、经济管理四类,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的须由所在单位及所属基层党委(党组)负责人双签字双盖章;个人自荐的须由所在单位“一把手”同意并签字盖章。所在单位不同意的,须由所在单位向组织部门出具情况说明。
2、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绥芬河市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报名与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绥芬河政府网站专栏下载,网址:)、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请在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奖励表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股级干部还须提供历任股级职务任职文件,科室负责人无任职文件的需单位出具证明。
3、报名时间:2017年4月12日至19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4、报名地点:市政府大楼410室;联系电话:、;联系人:翁兆祥、马智灏。
(二)资格审查和资历评价(4月12日至28日)
由市编办审核报名人员占编情况,市委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分别组成审档小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报名人员档案和有关资料进行审查;资历评价按照干部年龄、学历学位、任职时间、职务职级、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等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三)笔试(4月29日)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重点考量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与资历评价得分各按25%的权重折算分值累加阶段总成绩,根据成绩排序,按照1:1.2的比例进入实践能力测试环节。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实践能力测试(5月13日至14日)
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进行,重点考量人选的组织协调、现场应变、语言表达、个人影响力等能力。实践能力测试成绩按35%的权重折算分值,与前两轮成绩累加阶段总成绩,根据成绩排序按照1:1.1的比例进入调研考察环节。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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