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林省直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47人公告(1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林业厅、吉林省水利厅、吉林省教育厅决定,所属3家事业单位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3家事业单位共招聘高层次人才47名,具体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7日至1999年4月7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4月7日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 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 在读的非2017年毕业生(2018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7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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