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伊春市南岔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面向社会认定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17〕89号)文件精神,现公告如下:
南岔区教育局负责受理我区行政区域内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申请及认定工作。
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及认定到伊春市教育局师训科进行现场确认。
具体要求:
凡是我区行政区域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且审核通过人员,请携带相关材料(见黑教师函【2017】89号)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
2017年4月24日8:00—2017年4月30日17:00
确认地点:
南岔区教育局办公室
原标题:关于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南岔区教育局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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