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及是否违法违纪或参加非法组织等事项,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5、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要求,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6、公示
对于体检、政审均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由人社局出具《同江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
四、聘用及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其中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按80%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办理落编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期内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人员标准执行,人员工资由市财政拨付。聘期内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标准缴纳相关保险,聘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继续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得调离同江(含试用期)。报考法律援助员者聘用后6年内须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否则不再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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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同江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同江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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