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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吉林省四平市引进人才公告(150人)

2017-03-27 14:56:08| 来源:四平人才工作网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4日8时30分至4月12日12时

网络报名:登陆(:23107/bmxt)(务必使用标准的IE9或以上浏览器,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期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使用“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按照要求填报,经审核通过后,打印出《报名表》,视为报名成功。

(二)网上资格审查

时间:2017年3月24日8时30分至4月12日14时

由引才单位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无效。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4月12日14时。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在4月12日前打印《报名表》。

资格复审时考生在《报名表》的报考承诺栏手写签名,交由引才单位审核。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引进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引才考试

本次引才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请及时关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四平人才工作网补充公告。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合格考生,确定为拟引进人选,统一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人选资格。

六、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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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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