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工作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合作共事、语言表达、专业技能、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生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录取。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
(三)体检和考核
进入体检人员,由卫生局组织到建三江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由卫生局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进行电话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卫生局办公楼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者,卫生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报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待遇
按社会化用工管理,工资参照管理局社会化用工行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确定,试用期工资为1700元/月,转正后工资为2100元/月,参加企业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五险。
五、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资格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原标题:建三江管理局卫生局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公告
黑龙江省农垦建三江管理局卫生局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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