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并设置面试入闱最低分数线;既达不到比例又达不到合格线的缩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如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待公示期满后,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
2.面试规则。面试采取情景模拟的方式,测评其专业实际运用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三)公布总成绩
考试结束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在哈尔滨市环保局网站公布。
八、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体检及复检由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 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职位可由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提出递补意见,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向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拟聘用(录用)人员名单,经批准后方可办理聘用(录用)手续。
十、招聘纪律和组织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在报名、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规定对其处理。
招聘工作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实施。
招聘监督电话:
特别提示: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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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2017年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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