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文件精神,结合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现将2017年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7年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17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计划详见《2017年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以上年龄计算时间节点均为对应年份的3月15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毕业生(2018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7年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9日至3月31日的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
报名地点:白山市新华路2号(白山市人才市场)
咨询电话:白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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