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委组织部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大学生村官”中聘用4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等详见木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网站登有《木兰县从“大学生村官”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木兰县辖区内行政村在职在岗大学生村官,已满2个聘期(1个聘期3年),考核等级为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不受年龄和专业限制。
4、考生只允许报考所服务乡镇的事业单位。
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四、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地点:中共木兰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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