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30名雇员公告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副局级规格。为加强市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建设,充实人员力量,更好服务于权利人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根据市人社局《关于核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雇员使用计划的意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按照《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特此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人数
招聘辅助岗位雇员30名,使用期限至2018年末(两年)。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三、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有与拟雇佣岗位相适应的文化水平、专业技能和相应能力;
(三)愿意履行雇员义务;
(四)热爱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责任心、事业心较强,品行端正。
(五)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综合素质,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word和excel等办公软件。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
依据有关要求,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录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方案
本方案在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发布,发布期2月7日至2月8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7日至8日,8:30-17:00。
2、报名地点:南岗区中山路181市民大厦1702室,联系人:徐欣阳,联系电话(开通时间8:30至17:00)。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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