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录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监督
由黑龙江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451)。
五、严格招聘纪律
招考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执行招考纪律,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气象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气象局人事处
联 系 人:孟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451)、
原标题:黑龙江省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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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龙江省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计划表.xls
黑龙江省气象局
2017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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