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符合笔试资格条件人员名单和笔试时间、地点,于2017年2月13日,在吉林省检察院门户网站()公布。
(三)领取准考证
1、领取时间:2017年2月15日8:30至16日4:30;
2、领取地点: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777号)宣传处C201办公室;
3、笔试、面试均使用同一准考证。考试时需携带并出示准考证、本人身份证。
(四)笔试、面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实际操作)两项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新闻基础理论、影视编导业务等相关知识;
2、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考察考生逻辑思维和创新思维能力。实际操作考察考生对摄像机等相关影视器材和影视后期制作软件(EDIUS、Premiere、 After Effects)的使用;
3、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于面试前一天电话通知面试人员;
4、面试需携带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五)成绩公布
各项考试结束后,笔试、面试(实际操作)成绩和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吉林检察院门户网()统一公布。
四、招聘人员管理
1、本次招聘为合同制文员,所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2、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福利待遇
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提供相应待遇,工资标准:基础工资+绩效工资,缴纳三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险)。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 )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贯穿于全过程;
2、考生持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不可填错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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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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