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项。
(三)体检
参加考试考核人员根据最终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入围体检。如有入围并列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核
由用人单位对通过体检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通过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可到岗工作。
五、工资待遇
按社会化用工管理,工资按管理局社会化用工人员相关标准执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700元/月。试用期合格、正式聘用后工资按管理局社会化用工人员相应工资标准执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签订社会化用工劳动合同(两年)。
六、监督
由人社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
七、招聘纪律
报名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安排。对在报名、资格确认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原公告:建三江农垦公安局关于招聘看守所、拘留所社会化用工人员岗位公告
建三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三江农垦公安局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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