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35人。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双鸭山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35人,其中:大学生岗位10人;普通岗位25人。
二、招聘原则、条件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符合条件、自愿申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大学生岗位招用对象为:双鸭山市区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2年1月1日后生人),大专以上学历,毕业五年内,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不良记录,品行良好,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2、普通岗位招用对象为:双鸭山市区户籍,年龄在50周岁以内(1967年1月1日后生人),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不良记录,品行良好,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与方法。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7日—2017年1月20日,
上午8点30分-11点30分 下午13点30分-17点。
2、报名地点:双鸭山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城投大厦10楼人事科)
联系人:李昕 王婷婷
人事科:
3、报名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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