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特殊情况下,经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
(3)考生报名时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报名时必须确认,否则后果自负。
(5)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黑龙江新闻社人事处,电话:。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朝鲜语言部分;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根据成绩总体情况,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通过黑龙江新闻社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新闻社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或能力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依笔试总成绩进行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面试考官由省委宣传部、省人才面试考官库、黑龙江新闻社构成。
4、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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