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由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选,在凌海市人民政府网、凌海人事人才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转正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本公告由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注:本次招聘工作由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
原标题:锦州大有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招聘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7锦州大有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xls
2017年1月9日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