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6年佳木斯市住房保障局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公告如下。
一、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7年1月10日至1月1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领取准考证地点:
佳木斯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8号楼二楼住房保障局窗口),即报名窗口。
三、考试时间:2017年1月14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地点:佳木斯市第二十小学万达校区(市委党校往南)。
五、相关要求:
1、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和缴费收据,领取笔试准考证。如考生本人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受委托人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考生身份证的复印件、缴费收据方可领取。
2、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持“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3、外地考生提前做好安排,以免耽误考试。
4、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考场,迟到三十分钟以上者禁止参加考试。
5、考生必须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违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联系电话:
佳木斯市住房保障局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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