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高校应届毕业生;
7. 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职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职位表》。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主要分为七个环节: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 报名。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1月3日19:00截止。报名可以采取邮寄报名材料或将报名材料直接送至指定地址等方式。邮寄(挂号信或EMS)地址:北京市1735信箱人事处(事业单位招聘),邮编:100017。直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黄城根北街9号传达室(8:00—17:00)。(如报名人选不足5名,则该职位取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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