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与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由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㈠体检: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㈡考核:体检合格者由哈尔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哈尔滨海关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
㈢递补办法: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出现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递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将进行面试加试,者为递补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1、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到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限为三年,聘任期满后视实际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可续聘。
3、聘用期间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标准执行。
七、招考相关事宜
㈠考务费每人100元;
㈡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发给准考证。
领取地点:哈尔滨综合保税区管理会办公楼一楼大厅(哈尔滨市香坊区华茂大道9号)
㈢招考咨询电话:
以上公告未尽事宜,由哈尔滨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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