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和《佳木斯市事业单位实行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要求,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佳木斯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隶属于佳木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依法设立的第三方公正性检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二)佳木斯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
隶属于佳木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的甲类综合检验机构,从事特种设备(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以及各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二、招聘岗位
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招聘12人;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招聘4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16年佳木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四)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加分条件的,可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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