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50家事业单位,155个专业技术岗位,拟招聘工作人员290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驻京普通高等学校2017届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身体条件;
5.2017年应届毕业生(2017年8月1日前获得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6.具备选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2017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毕业后不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①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5日12:00至12月20日15:00。
网上报名时,将《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的邮箱里,并拨打招聘单位电话予以确认。同时须将纸制的《登记表》加盖所在院系和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公章,待面试时交给招聘单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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