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哈尔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9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哈尔滨市非农业户口(含呼兰、阿城、双城);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法律、中文、审计或财会等相关专业毕业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2日—2016年11月23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3时-16时);
2、报名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85号二楼大厅;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者登录哈尔滨政法网()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到报名现场需携带报名登记表2张,本人户口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简历一份,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4张;
4、经资格审查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5、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比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6、面试。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确定面试人员;
7、政审与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因政审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照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依次顺延;
8、确定人选。根据考试、政审、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
9、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四、被聘用人员的管理
1、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个人档案存放市人才交流中心),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聘用期间的工资按照现行的《哈尔滨市人社局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标准执行。
五、招考相关事宜
1、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发给准考证;
2、考试、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均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
3、咨询电话:,联系人:李殿石。
哈尔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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