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聘者所填写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资格期间,应聘者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
1、审查时间:2016年11月25日9:00时--12月16日16:00时
2、注意事项:(1)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允许改报其他职位。(2)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减少该岗位录取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如符合其它岗位条件应聘者可改报其它岗位。(3)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申诉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未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2月17日 9:00时--16:00时
2、现场确认地点:佳木斯大学一区A院图书馆五楼教室
3、现场确认材料:(1)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报名表一份(本人需签字并且加盖学校或所在单位公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科、硕士或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17年毕业生需提供按期获得学历和学位的证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外语合格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等)。(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应聘证明。(4)参加应聘的本科生需提供录取三联单并加盖学校印章。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及时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5、经现场确认,个别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未达到3:1的,原则上缩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8日 9:30时--11:30时
2、面试时间:请关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
(五)考试办法
1、应聘硕士、本科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百分计算,笔试、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2、应聘博士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3、总成绩核算办法
本科、硕士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博士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折算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笔试、面试
笔试:临床岗位笔试:外语+医学综合知识+教育教学能力
教学、教辅、辅导员及其它岗位笔试:外语+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综合素质能力(文字能力、思想道德修养、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3天
面试:教师、教辅、临床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形式
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
(七)确定拟录用人选
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将按照面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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