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维与表达、仪容仪态、专业知识、基本技能等,形式为试讲与答辩。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未达到60分者无聘用资格。
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2.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在资格复审阶段由于考生弃权或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以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公告预计在10月20日发布。
面试计划在10月29日举行,具体时间与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六.体检与考核
按照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 总成绩,对各学科组的考生成绩进行总排名,在及格线上以上,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在规定医院进行。教师岗位同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进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由各县(市)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由相关县市通知。
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不再进行递补。
七、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审核汇总后,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批复后,各县(市)办理聘用手续,安排新教师上岗。
八、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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