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方式:采取面试的方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五名考官打分,计算考生面试成绩时,去掉一个最和最低分,加权取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考试成绩: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成绩出现并列,以加试方法决出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审批。
根据面试、体检和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经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党组审核研究后,在省畜牧兽医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六)监督。
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省纪委监察厅驻省畜牧兽医局纪检组监察室,电话:0451—。
五、联系方式
1.黑龙江省畜牧总站,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联系人:张闯,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43号。
2.黑龙江省乳业发展中心,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联系人:李刚,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庆街16号。
3.黑龙江省草原工作站,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联系人:滕晓杰,联系电话:();邮箱:;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43号。
本公告由省畜牧兽医局人事劳资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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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局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doc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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