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创造安宁和谐的社会环境,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司法、社会管理公益性岗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人数
2016年全市公安、司法、社会管理公益性岗位共招聘130人,其中(男性110人、女性20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凡具备以下标准的人员均可报名: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祖国,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3、具有市本级户籍(含郊区非农业户口)的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4、复转军人;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1981年1月1日后出生的),男性身高170cm以上,体重110—160斤、女性身高160cm以上,体重100—130斤;
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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