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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宝泉岭管理局补充招聘21名教师公告

2016-09-08 15:11:08| 来源:宝泉岭信息港

(五)聘用

1、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制度。被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含试用期)。

四、其他事项

1、管理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管理局人社局、教育局和编委办负责组织招聘工作和编制、人事关系办理。

2、招聘工作实行监督制度,管理局纪检部门负责监督。举报电话: 。

3、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要主动提出回避。

4、严肃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纪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报考人员的体检费、路费、食宿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附:1、《宝泉岭管理局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需求计划表》

2、《宝泉岭管理局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宝泉岭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8日

点击下载》》

宝泉岭管理局2016年补充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宝泉岭管理局2016年补充招聘教师需求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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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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