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结合嫩江县实际,面向社会为嫩江县高级中学等13所学校公开招聘教师5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1、嫩江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职能主要是承担普通中专、职高、技工、成人函授及短期培训等方面的职业教育教学。
2、嫩江县高级中学。职能主要是负责实施高中阶段教育和实行高中学历教育。
3、嫩江县第一中学、嫩江县伊拉哈中学。职能主要是负责实施初中阶段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实行初中、高中学历教育。
4、嫩江县第二中学、第三中学。职能主要是负责实施初中阶段义务教育和实行初中学历教育。
5、嫩江县铁东学校、临江学校、新胜学校、联兴学校、双山学校、座虎滩学校、门鲁河学校。职能主要是负责实施小学、初中阶段义务教育和实行小学、初中学历教育。
以上13所学校均为嫩江县教育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56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
四、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教育事业。
3、专业知识扎实,综合素质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有传染病或精神疾病者不得报考。
4、在近三年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岗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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