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动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更好更快发展。针对我市教师缺额状况,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经市政府同意,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以充实我市教师队伍。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把优秀人才选聘充实到教师岗位上来,为加快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二、招聘对象及计划
(一)招聘对象
具有黑龙江省户籍、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5日以后生人)、全日制院校国家统招应、往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在编在岗人员、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和2016年已通过面试拟录取的特岗教师、2017年毕业生等除外)。其中,报考小学、初中、职教中心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院校国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教师、特殊教育音乐教师、特殊教育体育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院校国家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100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安达市2016年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及方式
(一)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品行端正,敬业爱生,有为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2.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热爱教育事业,专业知识扎实,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违法违纪行为。
4.政策加分。凡参加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服义务兵役”等项目的毕业生,服务期满后三年内的报考市内学校的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依据黑政办发【2009】30号文件和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提供相关原始佐证材料)。
(二)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四、招聘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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