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对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不满者;
2、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者,组织、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者(以公安机关正式处罚为依据);
3、存在其他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问题。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甘南县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试用期
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组织相关人员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后在基层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
四、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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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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