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必须持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452—;。
(二)考试
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折后两成绩之和为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50%+面试成绩*5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9月13日上午8:00——9:30(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笔试内容为应聘学科专业知识,以现行普通高中教材为主。考试时间为90分钟。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笔试加分政策:依据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规定,“项目生”(“项目生”指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且服务期满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属于服务期满后3年内的,笔试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此加分政策只适用于服务黑龙江省项目生;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笔试加10分;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笔试加10分。
依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具体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说课的方式进行。按照说课的常规要求,将所备课内容、教学设计以说课形式表述出来。备课时间20分钟、说课时间15分钟。
面试采取两次抽签考生依据在候场室抽取的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面试考场进行面试。设面试考官组,每组由7人组成。面试打分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的形式进行,在分数汇总时,采取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笔试、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在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如有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考核、体检人选。
(三)体检与考核
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对拟聘任人员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后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依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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