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县拟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工作人员。
二、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共计23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31个岗位,详见选调计划表。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
(二)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人员。
(三) 选调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
(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不同意选调的。
5、副主任科员(含副主任科员)以上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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