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党校专职教师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试讲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高中、初中、小学教师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与面试成绩权重相加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技能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应聘高中、初中、小学教师的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放弃招聘资格。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收取。
(四)公示和试用期。
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举报电话:市委组织部考录科:(0469),市人社局监察科:(0469)。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由拟聘用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正式聘用后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1、应聘高中、初中、小学教师人员被聘用后,须于2017年12月31日前自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取消聘用。
2、正式聘用的高中、初中、小学教师,须服从教育部门分配,三年内不得辞职、异地调转。
(六)招聘咨询电话。
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69)
双鸭山市教育局:
(0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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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市事业单位招聘计划(4号公告).xls》.xls
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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