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在办理入职手续时,需提供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按时转递个人人事档案,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原件,否则学院不予录用。
(二)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入职手续时,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认证书、留学归国证明,并按时转递个人人事档案,否则学院不予录用。
(三)凡在公示期、考核及入职后试用期内,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录取原则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学院将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录用人员须服从学院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本公告由哈尔滨音乐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二、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451)(哈尔滨音乐学院人事处丁老师、郑老师)
监督电话:(0451)
学院网址:
电子邮件:
学院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学子街3179号
附件:1.《哈尔滨音乐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哈尔滨音乐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考核办法》
3.《文化部年奖励的国际艺术比赛》
点击下载》》
附件2:哈尔滨音乐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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