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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银行夏季招聘条件

2016-06-19 15:33:50| 来源:中国银行
2016年中国银行夏季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 业道德,无不良记录,愿意履行中国银行员工义务和岗位职 责;

(二)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学历及能力素质;

(三)具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语言沟通能力和学习 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 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 年修订)、《公务员录用 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1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具备健 康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符合中国银行亲属回避的有关规定;

(六)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一)境内分行营业网点柜员岗位

1. 国内外院校应届毕业生,部分机构同时招收少量银行 同业人员(要求 30 周岁及以下、从事银行柜员或相关工作) 和毕业两年之内的在职人员(要求家庭或生活基础在招聘岗位所在城市);

2.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包括高招本科第一、第二、第 三批次和全日制专升本),经济金融、财务会计、管理、外 语、法律及理工类等专业;部分机构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 历(要求家庭或生活基础在招聘岗位所在城市);

(二)附属公司部分业务岗位 见各岗位具体的资格条件。

(三)小语种培养计划实习生 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语种实习生计划说明》。

三、相关说明

(一)各机构在上述基本条件、岗位条件的基础上,将 分别明确具体的招聘条件(如是否招收银行同业人员、毕业 两年之内的在职人员),请应聘者根据本人情况申报,避免 无效申请。

(二)报考境内分行营业网点柜员岗位和附属公司部分 业务岗位的应聘者应满足以下毕业时间要求:

1.境内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能够在 2016年 7月31 日 前毕业,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开始全职工作;

2.境外院校毕业生,应为 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7月31日间毕业且为初次就业,能够在 2016 年7 月31 日前 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开始全职工作,并保证在试用期结 束前一个月(最晚不超过 2016 年12 月31 日)获得国家教 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3.中外合作联合办学项目毕业生,应符合上述要求之 一。

(三)报考小语种培养计划实习生的应聘者应满足以下 毕业时间要求:

1.境内院校 2017 年应届毕业生,应能够在 2017 年7月31 日前毕业,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开始 全职工作;

2.境外院校 2017 年应届毕业生,应为 2016 年9 月1 日至 2017 年7月31 日间毕业且为初次就业,能够在 2017 年 7 月 31 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开始全职工作,并 保证在试用期结束前一个月(最晚不超过 2017 年12 月31日)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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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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