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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龙江省省属国有文化企业招聘经营管理人员公告

2016-06-01 10:46:45| 来源:东北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3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立场坚定,原则性强,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良好,作风严谨,勤勉尽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会计、财务、审计、金融、经济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

6.熟悉国家财经、国有资产监管等法律法规,具有全面的财会专业知识和大中型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知识,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7.具有3年以上大中型企业财务负责人工作经历。

8.具有在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私募基金等领域合作经验(具备企业上市、兼并重组方面的实践经验者优先)。

四、薪酬待遇

总经理及财务总监任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半年),聘任期满,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正式聘用后享受企业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组成。具体薪酬额度面议。国家和我省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他福利待遇(如缴纳五险一金,提供交通费及住房补贴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五、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组织考察、意向商谈、董事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自愿报名

报名时间自2016年6月7日起至2016年6月15日17:00止。报考者按规范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工作证、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件的照片(一证一幅,JPG格式,1MB左右)统一发送至省委宣传部干部处电子邮箱:。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笔试同时进行。应聘人员笔试当天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工作证、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个人简历、工作成果材料、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留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三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报告1份;

4.近期二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5.报名表1份。

报名材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报名材料除原件外一律不退回。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选聘工作组承诺为应聘人员保密。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禁止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5.有其他影响选聘报考问题的。

(三)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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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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