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收优秀人才充实法院队伍,缓解案多人少,审判力量严重不足的压力,经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制外)书记员3名。现将有关考试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岗位职责
1、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岗位职责:承担诉讼过程中的记录工作,负责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案件相关信息录入、案件准备及案件管理等审判辅助工作。
二、招聘名额
1、招聘名额:3名。
三、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在20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199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2、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或法律专业,具备法律专业基本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4、具有良好的品行,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6、符合报考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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